人保车险油卡难产?别让承诺成空谈,消费者权益需守护!

31spcar 车险须知 5

“买了车险就送油卡”,这曾是许多保险公司吸引客户的“甜蜜承诺”,当消费者满怀期待地完成投保、等待赠品时,却发现所谓的“油卡”迟迟不见踪影,多位人保车险客户反映,自己早已达到赠送油卡的条件,却至今未能收到这份“福利”,保险公司则以“系统故障”“名额已满”“流程延迟”等理由搪塞,让消费者的信任打了折扣。

“承诺”与“现实”的落差:油卡到底去哪儿了?

据多位车主描述,他们在购买人保车险时,业务员均明确表示“投保满额即送XX元油卡”,有的甚至签订了书面协议或留下了聊天记录作为凭证,保险期限过半,油卡却依然“杳无音信”,当客户主动联系保险公司时,得到的答复却五花八门:有的说“油卡正在统一采购”,有的说“系统升级导致发放延迟”,还有的干脆表示“需要再等等,具体时间不确定”。

更让消费者难以接受的是,部分业务员在推销时“画大饼”,一旦成交便态度冷淡,对油卡发放问题避而不谈,北京车主王先生告诉记者:“我去年投保时,业务员说‘只要保费超过3000元就送500元油卡’,我当时还多买了1000元的附加险,就是为了拿这张卡,结果到现在快一年了,问了几次都是‘再等等’,感觉像被忽悠了。”

消费者权益受损:谁该为“空头支票”负责?

油卡虽小,却关乎企业的信誉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,应当恪守社会公德,诚信经营,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,保险公司以“赠送油卡”作为营销手段,本质上是一种附条件的合同行为,一旦客户满足条件,保险公司就应当履行赠与义务。

现实中,部分保险公司为了冲业绩,在宣传时夸大赠品价值、模糊发放条件,甚至故意设置“隐形门槛”,当客户索要赠品时,则以各种理由推诿,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商业道德,更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法律界人士指出,如果保险公司在宣传中明确承诺了赠品内容,且消费者已满足约定条件,保险公司就有义务按时足额发放,否则消费者有权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,甚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。

行业乱象待整治:如何让“承诺”不再“漂”?

车险赠品“缩水”“延迟发放”并非个例,而是车险行业长期存在的顽疾,一些保险公司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抢占份额,不惜以“高价值赠品”为噱头吸引客户,却在后续服务中“偷工减料”,最终损害的是行业形象和消费者信任。

要破解这一乱象,需要多方合力: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车险营销行为的监管,严厉查处虚假宣传、不履行赠与承诺等违规行为,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;保险公司应树立“以客户为中心”的理念,规范营销流程,明确赠品发放的时间、条件和方式,避免使用“模糊话术”误导消费者;消费者自身也要提高警惕,在购买车险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,对业务员的口头承诺应要求以书面形式确认,并保留好相关证据,以便在权益受损时及时维权。


保险的核心是“保障”与“信任”,而非“套路”与“噱头”,人保作为国内保险行业的龙头企业,更应以身作则,坚守诚信底线,及时兑现对消费者的承诺,对于尚未发放的油卡,建议保险公司尽快核查原因,明确发放时间,给消费者一个负责任的答复,唯有如此,才能赢得消费者的长久信任,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,作为消费者,我们也要敢于对“空头支票”说“不”,让每一次消费都安心、放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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