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车辆脱保后,4S店拒绝免费保修”“因为没在店里做保养,发动机故障自费维修花了上万元”——近年来,类似投诉屡见不鲜,许多车主误以为,享受汽车三包政策的前提是“必须在4S店定点保养”,否则一旦车辆出现问题,厂家和经销商就会以“未按规范保养”为由拒绝承担保修责任,这种说法是对汽车三包政策的误读,根据国家法律法规,车主完全有权自主选择保养渠道,4S店不得以“不在本店保养”为由单方面剥夺消费者的三包权益。
汽车三包政策:自主保养是消费者的法定权利
汽车三包政策,即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。《规定》明确指出,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(整车三包有效期不低于2年或5万公里,以先到者为准;主要零部件三包有效期不低于3年或10万公里)内,因产品质量问题需要维修的,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维修服务。
关键在于,《规定》中从未将“必须在4S店保养”作为享受三包的前提,相反,《规定》第二十四条明确:“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家用汽车产品维护、保养的企业,并将其作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理由。”这意味着,无论是品牌授权4S店、第三方连锁维修机构,还是具备资质的独立修理厂,只要保养过程符合国家标准、厂家要求(如使用同等规格的机油、滤芯等配件,并保留完整保养记录),消费者的三包权益就不应受到影响。
“不在4S店保养”为何引发纠纷?根源在于信息不对称
尽管政策层面有明确保障,但现实中仍有不少车主因“不在4S店保养”而与4S店产生纠纷,究其原因,主要有三点:
一是部分4S店为维系售后利润,通过格式合同、口头提示等方式误导消费者,暗示“只有在本店保养才能享受保修”,在购车时要求车主签署“必须在4S店保养”的协议,或在保养手册中标注“非授权保养导致的问题不予保修”——此类条款因违反《规定》的强制性要求,本身就是无效的。
二是保养记录缺失或不规范,若车主在第三方保养时未留存正规发票、工单或维修记录,一旦车辆出现问题,4S店可能以“无法证明保养符合规范”为由推卸责任,无论在何处保养,务必要求商家加盖公章、详细注明保养项目、配件品牌及型号,并保留好相关凭证。
三是部分第三方维修机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,若因使用了劣质配件或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损坏,责任应由维修机构承担,而非归咎于“自主保养”本身,消费者在选择第三方保养时,应优先具备资质、口碑良好的机构,并确保配件符合原厂标准。
如何自主保养又保障三包权益?记住这几点
为避免因保养渠道选择不当影响三包权益,消费者需注意以下几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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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确“规范保养”的核心要求:
根据《规定》,只要保养项目符合《汽车维护、检测、诊断技术规范》(GB/T 18344)等国家标准,以及厂家保养手册中的技术要求(如机油粘度、保养周期等),即可视为“规范保养”,原厂要求使用5W-30全合成机油,消费者选择同等规格的品牌机油即可,不必强制使用4S店的高价原厂机油(除非厂家能证明该机油为车辆专属必需,且提供相应依据)。 -
完整保留保养凭证:
无论在何处保养,务必索要正规发票、保养工单,并在工单上详细注明更换的配件名称、型号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,若保养手册为4S店提供,可要求第三方商家在对应页面盖章确认,确保保养记录的连续性和完整性。 -
拒绝“霸王条款”:
若购车时4S店要求“必须在本店保养”,消费者有权拒绝签署此类协议,若已签订,可依据《规定》主张条款无效,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。 -
发生纠纷时依法维权:
若4S店以“不在本店保养”为由拒绝保修,消费者可先与商家协商,要求其出具书面理由;若协商不成,可向12315平台、消费者协会投诉,或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,根据《规定》,经营者需承担举证责任,即证明车辆损坏是由于“未按规范保养”直接导致,而非自身质量问题。
汽车三包政策的初衷,是让消费者在购车后“买得放心、用得安心”,而非通过“绑定保养”等限制条款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,作为车主,我们有权在保障车辆安全、符合技术规范的前提下,自主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保养渠道;作为经营者,4S店应诚信经营,以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为核心竞争力,而非利用信息不对称设置消费陷阱,唯有消费者懂法、经营者守法,才能真正让汽车三包政策落地生根,让每一位车主的三包权益得到切实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