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险结案了,还会追究?别让结案成为你的免责挡箭牌

31spcar 车险须知 10

“车险理赔款收到了,案子也算结了,总算踏实了!”不少车主在拿到保险公司的赔付后,都会松一口气,以为事故就此“翻篇”,但事实上,“车险结案”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,在某些情况下,责任追究、法律风险可能才刚刚开始,今天我们就来聊聊:车险结案后,哪些情况仍可能被“追究”?

车险结案≠责任终结:理赔≠免责的核心逻辑

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:保险公司的“结案”,主要是基于保险合同约定完成了赔付义务,比如车辆维修费、人伤医疗费等在保额内已支付完毕,但这不代表事故责任的最终认定,更不代表你(或驾驶员)可以免于承担法律责任。

保险合同的核心是“损失补偿”,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行政或司法机关基于法律法规作出的判断,两者逻辑不同:保险公司是“按合同赔”,交警部门是“依法定责”,法院则是“依判追责”,即便保险公司赔了钱,该承担的行政责任、刑事责任,以及超出保险保额的民事赔偿责任,依然可能“找上门”。

这些情况,车险结案后仍可能被追究

涉嫌刑事犯罪:别让“赔钱”掩盖了“犯罪”

如果事故造成重伤、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,且驾驶员存在酒驾、醉驾、毒驾、无证驾驶、肇事逃逸等严重违法情形,即便保险公司赔付了受害方,驾驶员仍可能面临刑事追究。

  • 酒驾/醉驾:根据《刑法》,醉驾(血液酒精含量≥80mg/100ml)构成“危险驾驶罪”,可处6个月以下拘役;若因醉驾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、死亡,则构成“交通肇事罪”,最高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,保险公司赔付后,公安机关仍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且服刑期间驾照会被吊销,且终身禁驾。
  • 肇事逃逸:无论是否造成人员伤亡,肇事逃逸都是加重情节,若致人死亡且逃逸,最高可判15年有期徒刑;若逃逸后致人死亡,最高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,即使后期赔偿了受害方,也无法免除刑责。

案例:王某醉驾撞人致重伤,保险公司赔付了30万元医疗费,但王某仍因“危险驾驶罪”被判处拘役3个月,他事后才明白:“赔钱是保险公司的事,坐牢是我自己的事。”

行政责任:罚款、扣分、吊驾照,一样不少

即使事故未构成犯罪,只要驾驶员存在交通违法行为,交警部门仍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,与保险理赔是否结案无关。

常见情形包括:闯红灯、超速、违规变道、未按规定让行等,这些行为即使没造成严重后果,也会面临罚款、扣分;若造成事故全责,还可能因“交通肇事逃逸”(未构成犯罪)被处15日以下拘留,驾照记12分。

特别提醒:如果事故中你存在“无证驾驶、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、使用伪造号牌”等情形,保险公司虽可能拒赔(或“代位追偿”),但你仍需承担行政处罚,甚至可能被以“无证驾驶罪”追究刑事责任(若情节严重)。

民事责任:超出保额的损失,自掏腰包

车险理赔中,交强险有责赔偿限额(死亡伤残18万、医疗费1.8万、财产损失2000元),商业三者险则按保额赔付(常见50万、100万等),但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超出保险保额,超出部分仍需由责任方自行承担。

你开车撞了一辆豪车,维修费50万元,而你只买了100万三者险,保险公司赔付后,剩余部分仍需你承担,若你拒绝赔偿,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,申请强制执行(冻结银行账户、查封房产等)。

若事故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(如明知车辆有故障仍驾驶、故意制造事故骗保),不仅保险拒赔,还可能需承担全额民事赔偿,甚至因“保险诈骗罪”被追究刑事责任(骗保金额超1万元即构成犯罪)。

保险公司的“代位追偿”:你赔了钱,保险公司可能“找你”

这是很多车主容易忽略的一点:如果你在事故中无责或有部分责任,且你的保险公司(或对方保险公司)已先行赔付(代位追偿”),之后保险公司有权向你追偿。

  • 什么情况下会追偿?
    根据《保险法》,第三者(对方)对保险标的(你的车)造成的损失,保险公司赔付后,可代位行使你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,简单说:如果是对方全责,你走自己保险“代位追偿”,保险公司赔了你钱,之后会去找对方要钱;但如果你存在责任(比如主责),保险公司赔付后,也可能按责任比例向你追偿(尤其在你有“重大过失”时)。

  • 追偿范围:通常包括保险公司已支付的赔款、合理的调查费用等,如果你拒绝偿还,保险公司可起诉你,法院会支持其诉求。

如何避免“结案后被追究”?记住这3点

  1. 事故后别“跑”,责任别“逃”
    无论事故大小,第一时间停车、保护现场、报警(122)、报保险(12222),肇事逃逸不仅会让责任认定“全责”,还会直接加重处罚,甚至让民事赔偿“自掏腰包”。

  2. 如实告知,别“骗保”
    报案时如实陈述事故经过,伪造现场、编造事故原因、夸大损失金额等“骗保”行为,轻则保险拒赔、列入黑名单,重则构成犯罪(最高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)。

  3. 保额买够,别“裸奔”
    三者险保额建议至少100万(尤其常跑高速、一线城市),豪车多的地区建议200万以上,超出保额的损失,只能自己承担,别让“小钱”变成“大风险”。

车险结案是“理赔终点”,不是“责任终点”

保险是“风险转移”的工具,不是“违法免责”的护身符,拿到理赔款不代表事故彻底了结,遵守交通规则、承担应尽责任,才是避免“结案后被追究”的根本,别让一时的侥幸,赔上更大的代价——毕竟,自由的代价、信用的代价,远比车险保费更贵。

抱歉,评论功能暂时关闭!